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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上班時收到《夜光》的作者贈書囉!

 

因為很久沒收到自己的書啦......所以今天看到時有種奇怪的感覺,有點不真切耶.....

 

然後剛剛回到家,就先把推薦序和後記翻了翻,結果發現一個大錯字..(泣)..就是這一段:「於是,原本三年前構思好的《夜光》結局出了。我想,泱然應該有一個更好的未來。然後,故事也就這樣比預期的多了一萬字。」....嗚嗚我不是這樣寫的啦...我原本寫的是:「於是,原本三年前構思好的《夜光》結局,出。」...出爐跟出局差很多...>"<...因為原本的結局出局,所以新的結局才會比預期多了一萬字啊!

 

可能是我連用兩個「局」,把不知道是誰搞混了.......@@

 

 

那這邊再來談談結局好了,下面有結局雷,如果不想先知道的人,不好意思啦,請跳過喔........

 

 

 

 

 

話說,我原本前面鋪陳一大堆,是為了在最後,讓阿淵看到泱然的墓碑的...(有沒有覺得開始灑狗血了?)

 

結果呢,就像我在後記說的,當我重新開始寫這個故事時,我就在思考,這個結局的意義在哪?

 

然後,我就問我旁邊那一隻:我到底要不要她死?

 

他:為什麼不讓她活?

我:因為這樣寫起來好麻煩,死了乾脆些......

(無言....)

當然我沒這麼狠心啦,我覺得,就像晴菜說的,我還是會希望故事有「向陽性」,而且如果泱然真的死了,也死得太莫名其妙不明不白了,所以讓泱然起死回生了,但又怕後面的故事拖太長讓看的人不耐煩,所以接近尾聲的部分用很多純粹描述的文字帶過,我這個人看戲最怕看歹戲拖棚了。

我跟我妹說過阿,現在會覺得,用死人來賺眼淚是最廉價的劇情,最棒的就是不死人也能深深感動人。當然,如果很合情合理,比如像「一公升的眼淚」那樣就是要描述悲劇的例外啦,但話說回來,這樣的悲劇,也不是只讓你在人死掉的那一刻落淚,要不然那種,基於真實故事改編的小說,主角就是被命運捉弄,突然死亡,那種我也可以接受,或是編劇想藉由死亡來傳達什麼訊息,也可以...我說的賺眼淚,就只是刻意灑狗血那種啦...我最記得的就是一個台灣偶像劇叫做「我們結婚吧」...看到最後我真的覺得莫名其妙............= =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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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薄荷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