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自己也想搞清楚,所以星期五上班時就採訪了這個題目,也就是持H1B簽證被裁員了會有什麼影響以及該怎麼辦,以下就是我詢問律師以及上網查資料後的歸納,跟大家分享。
1. 公司破產,不代表H1B失效,只是公司進行重組,因此,身分上暫時是沒問題,可以留在美國找新工作。
2. 被裁員了,應該立刻找新工作。這部份要分幾點說,首先來認識一下H1B,它是一個跟著工作走的簽證,一旦沒有工作,身分立刻失效,所以今天被裁員,照理說明天身分就應該轉換成別種簽證,或是立刻出境,否則就是非法居留。
但從實際面來講,這點很難做到(也沒啥人性),所以原本有個規定,叫做Zero Tolerance,也就是不能容忍身份空檔(空檔就是非法居留的天數),但這個規定幾年前被取消了,但取消也不代表從此可以容忍空檔,只是移民官在審核時,心中有把自己的尺,所以最後就得看他能容忍多久的空檔。
在這前提下,可能最好的作法就是:被裁員後,跟雇主商量,可不可以晚一點把人事資料送交移民局,如此可以為自己爭取更多找工作的時間,如果不行的話,總之就是不要出境,但立刻找新工作,我聽到的例子,一般在一、兩個月內找到新工作,轉換H1B簽證都是沒問題的(換到新公司,H1B就要進行轉換),不過這是有風險的,要碰運氣,也有人的空檔只有兩個禮拜卻被拒絕轉換。
這邊,可能有人會擔心有空檔的話,以後辦綠卡會不會影響?律師說,在辦綠卡的最後階段,如果不是違法超過180天,移民官可以不為難你的,但他強調「最後階段」,言下之意可能是前面的階段得先過關斬將吧。
另外,有方法不讓身份產生空檔,就是立刻出境,然後持其他簽證回美國找工作,但這是有難度的,我們說,立刻出境到加拿大或墨西哥好了,如果要拿B1/B2(觀光簽證)回來,第一,沒有這種簽證者,在申請簽證時,該如何回答簽證官的詢問,本身就是問題,即使有簽證,在過海關時,要如何回答海關的詢問也是問題,當然可以試試從頭到尾都強調自己真的是來觀光,但因為之前曾持有H1B的紀錄那些官員都看得到,為什麼短期之內又轉換成觀光簽證入境,這部份還得想個理由解釋。不過我聽過一個例子,有人被裁員後馬上出境拿B1/B2,說是要回來收拾行李。
那麼,如果是拿F1(學生簽證)回來呢?首先得配合學校的開學日,第二得花錢,第三得去上課,看來不輕鬆。
3. 對有配偶的來說,被裁員後,配偶是H1B的話,可以依附在他名下轉成H4留在美國,但不能工作,不過可以在找到新工作後,再把身分轉回H1B;如果配偶拿F1,可以轉成F2,不能工作,但作法同上;如果配偶拿L1(跨國企業在美國有公司,幫員工辦的簽證),可以依附成L2,可以工作。
4. 如果正在辦綠卡卻被裁員,有兩種情況。首先,我們又得來瞭解辦綠卡的步驟,在這裡,我們談持H1B辦職業綠卡者的步驟。(因為不同綠卡有不同辦法)第一步,要遞交勞工紙(PERM)的申請,這部份蠻快的,大概幾週到幾個月內可以被批准,第二部份,要遞交I-140的申請,這部份約要半年到一年,最後一步,要遞交I-485申請表,這部份一切看造化,基本上是以「年」作為等待單位的(而且還不是一、二、三年這種小case)。
如果在PERM和I-140階段被裁員,抱歉,你的申請得一切重來,但你可以保留優先日期(也就是排期,移民局規定,排到了才能開始審理你的申請),不過身分會出現空檔,還是得馬上找新工作,如果你在I-148 交出去後等待超過180天(就是pending 180天)被裁員,身分上是沒問題的,但還是應該馬上找新工作,避免移民局在這段空檔期給了一個詢問,如果詢問時沒有工作,I-485可能會被拒絕。
另外,申請綠卡者換了新工作,得注意新工作應與舊工作相似或完全一樣,以下有個網站舉了更多例子,都是有關申請綠卡時失業或換工作的,可以參考:
http://immigration.sina.com/2/2007/0123/125.shtml
最後補充一下綠卡申請時機。根據AC-21法案規定,只有在H1B失效前365天提出PERM或I-140申請,或是I-140被批准,才能在失效後再多延長一年的H1B。
感謝下面的Chris詳細說明,以下是他的留言,補充上來:「沒有延長H-1的話,身份會失效。除非已經進入I-485(就是最後一階段),那就可以不延長H1,出國旅行也不會有問題。因為I-485申請者會取得旅行證(俗稱AP),可以用parolee的身份重回美國等綠卡 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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